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决定建立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情况定期报送和发布制度。
根据制度的建立需求,要求各职教集团牵头学校认真总结本职教集团的主要工作进展及成效,提供本职教集团最新的政策文件和具有代表性的合作协议,确定1名集团化办学工作联络员;并结合本职教集团发展经验,提出合理的政策建议;还需要各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学校报送一个校企合作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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