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交流处部门职责
1.主要负责学院有关国内外校际合作事务。
2.负责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3.负责服务行业和地方工作的综合协调。
4.承担对外联络,建立学院与国内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和地方政府、大中型企业的协调互动机制,促进合作交流工作项目的开展。
5.指导校企合作办公室开展校企合作相关工作。
6.负责推进中外合作办学,负责校友会联络工作。
7.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